派出所扣押物品的规定有:1.与治安案件、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扣押。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驶证,可扣押。

3.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可扣押。

4.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可扣押。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

对下列物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扣押或者扣留:

(一)与治安案件、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驶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押或者扣留的物品。

对下列物品,不得扣押或者扣留:

(一)与案件无关的物品;

(二)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三)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