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人敲诈勒索需要书证、物证、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如果受伤害的,对伤害部位要及时拍照,保留照片和致伤工具等,被害人陈述;鉴定结果;警方勘验、检查笔录等亦可以作为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