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有:(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股权转让协议;(3)变更决议、公司章程;(4)原股东及新股东的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7)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8)其它资料。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