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与他人重婚;一方有配偶又去与他人同居;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者遗弃的。有这些行为的都是过错方。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