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的户口本改名字都会获批,只有符合当地《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中以下必要条件时,户口本改名字的申请才会被受理。1、出于宗教原因。宗教名与世俗名不符,需要在改换的,在提交申请,出示证明,审查无误后户口本改名字方可以受理。2、父母再婚等原因需要子女更名。通常,这种原因造成的户口本改名字的情况较多。受理起来也较为容易。父母再婚中,各方的态度影响着再婚婚姻的质量以及子女成长等问题,所以各方应该有一个妥善的态度。所以,虽然父母再婚原因户口改名字较易受理,但还是建议再婚父母尊重孩子的意见。不改名字是最好的选择。除了再婚外,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等原因造成的户口本改名字情况也属于较容易此类。3、姓名用字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这类户口本改名字的情况在以前较为常见。由于知识水平所限,同时受“贱命好养活”思维的影响,户口本名字千奇百怪。举例:某个乡邻就是以生殖器的名字命名,给其以后的求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这种情况造下,户口本改名字也是比较容易通过的。4、名字中含有冷僻字、自造字。现在父母的个性思维、创新意识给户籍民警找了不少麻烦。除了翻经倒典使用生僻字外,一些父母还自造字。首先,这种情况应在取名时就被杜绝,其次如果因该种原因需要户口本改名字,获批难度不大。5、登记机关录入错误。这种情况是户口本改名字中最常遇到的。出于某些原因,户口本信息在录入时出现错误,导致与身份证信息不符。此种情况只要事实明确,更名难度不大。6、当然,在同一学校或同一单位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情况,也可申请户口本改名字,但是被受理的可能性不大。如派出所人员因私人原因不处理改名字的业务,可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