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事件经过】5月16日晚,内江市交警一大队民警正在环城路一带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一辆摩托车见正在检查准备掉头,这辆行为异常的摩托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过对摩托车司机王某的酒精测试,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在5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随后王某被带回队里。令民警没想到的是,王某已经不是第一次酒驾被抓了。2011年6月,王某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被拘留了45天;2015年11月,王某再次酒后驾驶被处罚,这次已经是第三次被挡获了。据办案民警介绍,像王某这种多次酒驾被查的司机十分少见,希望王某能借此引以为戒,以后不再酒后驾车。王某除了酒驾以外,还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顶格处罚。

相关法条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