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