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没有家暴罪只有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予以立案追究。虐待行为一般,情节较轻的,如一两次的打骂,偶尔的不给饭吃、禁闭等,不应作为虐待罪论处。《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