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时能要求对方返还超过总价款20%的定金吗交付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签订合同时原则上双方可以自由约定给付的定金,但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标的价值的20%,因为超过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收受定金一方违约,交付定金一方只能主张在总价款20%内的双倍定金返还。实践中,我们具体要区分以下情况:1、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想解除合同的:可以向收受定金方主张超过20%的定金,因为超过20%的定金法律不予支持,收受定金一方无权要这超过的部分;2、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想解除合同的:交付定金一方可以向收受定金方主张返还双倍的定金,但是要注意,只能主张在总价款20%内的双倍定金。定金该不该退,分具体情形:1、如果是交付定金方自己原因的,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2、如果是收受定金方违约的,需要双倍泛返还定金。对方不退定金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1、协商要求对方退还定金;2、协商后对方仍然拒绝退还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决。实践中,很多人不知道这20%的限制,在主张返还定金的时候,被对方讹了。我们在这里特别提醒,在交付定金或主张返还定金的时候,要注意定金的限制是20%,在交付定金的时候,也不用交超过总价款的20%;在主张退还定金的时候,也要注意这20%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