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一般来说需要承担治安处罚,处拘留或者罚款。如果冒用他人身份证实施了犯罪活动,以犯罪论处。

如果只是冒用,尚未构成犯罪的,则按以下处罚:如果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