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员罚点球的规则如下:

1、足球应放定在罚球点上。罚球点距离球门线12码(约11米)。

2、防守方守门员:留在本方球门柱间的球门线上,面对主罚队员,直至球被踢出(球未罚出前,守门员只可沿球门线左右移动,而不可前后移动)。

3、除主罚队员外的队员应处于比赛场地内、罚球区(俗称禁区)外,罚球点后,距罚球点至少9.15米(10码)。

4、裁判员应在队员处于规则规定的位置上后发出执行罚球点球的信号;完毕后作出罚球点球完成后的决定。

扩展资料:

1、在点球大战过程中,场上守门员因受伤不能继续比赛时,经组委会和当场裁判的一致确认后,可由替补队员进行替换;除此情况不能更换守门员;每次应由不同的队员轮流罚点球,直至双方符合资格的队员均踢过一次后,方可踢第二次;在点球大战的过程中,只允许符合资格的队员和裁判员在场内;除罚球队员和两名守门员外,其他所有队员必须在中圈内;罚球队员一方的守门员必须在罚球区以外的球门线与罚球区线交汇处的比赛场地上。

2、国际足联执委会2010年5月19日通过决议,认定点球主罚者在助跑完成后突然停下以图欺骗守门员行为是“违犯体育道德的行为”,将被判重新罚球并出示黄牌。按照国际足联的解释,“助跑过程中的停顿和假动作是允许的。不过,一旦主罚者完成了助跑停下脚步不射门,而做其他迷惑性的动作,将被视为违例。裁判员将判罚重新罚球并出示黄牌”;

3、在点球大战过程中,球被罚出后,该球触及门柱或横梁反弹到守门员身体任何部位后,该球又越过球门线,进球有效;

4、 如果队员进球后被罚下,那么进球有效,如果球还没有被裁判判定进球罚球者就被罚下,则算为罚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