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实中大量存在冒充律师和公安发函发通知的,多是存在这类资产管理公司,就是债务催收,虚假发函,伪造发函,冒充名义发函,伪造公章发函。这些涉及违法犯罪,伪造公章罪,诈骗罪等。2、律师法第5条、14条之规定,“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3、律师法第46条“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4、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你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司法局报案和投诉,要求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