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期借款核算的内容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核算的内容包括:借入本金的核算,每期计提和支付利息的核算,以及到期偿还本金的核算等。对短期借款的利息,通常是每季度支付一次。如果利息数额较小,可以在实际支付利息时直接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或开发成本。如果利息数额较大,可以按月预提。(二)短期借款的会计处理1.账户设置为了核算企业的短期借款,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设置“短期借款”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的本金数额,借方登记偿还的各种短期借款本金数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的是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该账户可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2.短期借款会计处理举例【例7-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1月1日向银行借入半年期短期借款100万元,年利率6%,利息按季支付,按月计提。(1)1月1日借入本金时:借:银行存款1000000贷:短期借款1000000(2)1月末计提利息时:应计提利息=1000000×6%÷12=5000作如下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等5000贷:预提费用——预提借款利息5000(3)2月末计提利息与1月末相同:借:财务费用等5000贷:预提费用——预提借款利息5000(4)3月末支付利息时:借:财务费用5000预提费用——预提借款利息10000贷:银行存款15000(5)4、5、6月计提利息与1、2月相同;(6)7月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个季度利息:借:预提费用——预提借款利息15000短期借款1000000贷:银行存款1015000需要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将短期借款直接用于产品开发,并且利息费用数额较大,可将直接用于产品开发的借款利息计入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如果数额不是很大,为了简化核算,短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计入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