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子女的,探望权受侵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探望。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和材料证据,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违法。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