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和审判长的区别在于审判长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合议庭中,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而审判员是从事法院的工作,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法官。合议庭由一名法官担任审判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第三十条合议庭由法官组成,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合议庭由一名法官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理案件时,由自己担任审判长。审判长主持庭审、组织评议案件,评议案件时与合议庭其他成员权利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等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