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2、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3、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规则》第三十九条因交换、调整土地而发生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变更的,交换、调整土地的各方应当在接到交换、调整协议批准文件后三十日内,持协议、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共同申请变更登记。第四十条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和原抵押财产处分后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申请变更登记。第四十一条商品房顶售,预售人应当在预售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