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复议需要七日。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被监督单位的书面意见后七日以内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通知申请复查的单位。所以中院复议需要七日以内。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