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加班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