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剧本申请版权登记的,需要提交申请书,并且提交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材料,交纳登记费用。

【法律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

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