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的规定如下: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如果农村房屋的买卖双方已经实际交付了房屋和全部价款,买卖关系有效,人民法院应予保护。

二、任何合法的公民对农村房屋的买卖行为是合法的、有效的。

三、农村房屋买卖,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房屋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权利人不予追认的无效。只有房屋的所有人才能处分该财产,他人无权干涉。

【法律依据】

《农村承包经营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装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