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进行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没收非法买卖宅基地的人员的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