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死亡时有数名继承人要如何处理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1、配偶。配偶是处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男女双方相互间的称谓。作为继承人的配偶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人。实践中配偶身份确定的若干情况。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祖孙相称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视为养父母子女关系;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既可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也可继承生父母的遗产。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也应包括养祖父母、养外祖父母和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祖父母、继外祖父母?有不同观点。5、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三、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第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