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因股权转让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