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具有和离婚证一样的法律效力,因此一审离婚判决书送达之后,双方在15日内没有上诉的,视为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