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将《保外就医审批表》和医疗鉴定结论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报监狱狱政管理处审查。经批准保外就医的,由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担保人应当向罪犯所在监狱交纳2000元至5000元保外就医保证金。罪犯重新犯罪或违犯国家关于对保外就医罪犯监督管理规定的,保证金全部没收。罪犯保外就医期满,未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无限期保外就医罪犯刑期执行已满或病已痊愈;收监执行未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保证金全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