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赔偿的程序如下:

1.违法行为得到确认。

2.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3.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4.向复议机关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