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刑要开审委会是有条件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合议庭难以作出决定的疑难、复杂、重大的刑事案件,才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1、拟判处死刑的;2、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3、检察院抗诉的;4、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5、其他需要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6、独任审判的案件,开庭审理之后,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十条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或法院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如有异议,须报经院长或副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重新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