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费超过30天会被停电。
1、在《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用户应按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和交费方式交清电费,不得拖延或拒交电费。”

2、各地的规定不尽一致,具体应该在供用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注明,对于居民用户,一般是不专门签订合同的,在当初你提交用电申请时,申请书的背面会有一个用电须知,这就相当于合同了,你可以去你当初办理用电申请的营业厅找一下看看,看里面是如何规定的,虽然你当初没有仔细看,但当你签字后就视同你是同意了里面的条款的,这在各大企业(电信、保险等)都是一样的。

《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

1.因故需要中止供电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要求事先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

2.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七天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

3.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止供电时,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用户或进行公告;

4.发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限电或者计划限、停电时,供电企业应按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限电。但限电序位应事前公告用户。

《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九条规定
引起停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企业应在三日内恢复供电。不能在三日内恢复供电的,供电企业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现在多是可以预存电费的,建议你多存一些,其实电费很便宜的,一家人用一个月的电,可能还没有一个人的电话费多,完全没有必要等到他停,多存一些备用就行了,另外欠费时将电停了,很费事的,还要交电费违约金,钱不多,对心情是个影响。

拓展资料:

突然停电可能会毁坏电器,并直接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停电,即停止电力传送,使电器无法获取外部电源。可包括人为停电(如:维修线路、错峰用电、拉闸限电、拖欠电费等)、保护停电(如:防雷击、防止电器过载等)、意外停电(如:人为破坏、恶劣天气、电路短路、意外断路等)。

自然灾害:风暴、火灾、地震等令发电厂及供电设施(电塔、电线杆、电力变压站)受损,或者短路等。如果基础设施大量受损,停电历时要较久才能修复。

电力供不应求:客户等用电单位消费者需求超负荷,是在发展中国家常见,例如早期的台湾,要实施各地区轮流停电。停电信息导入格式:所属区县、供电单位、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不法行为:对付钉子户、或者黑社会收保护费等。 用户长期欠交电费,电力公司迫于无奈,向个业单位实施停电。

应急措施

遇到停电,应利用手电筒等照明工具,首先检查内部配电开关、漏电保护器是否跳开。

室内有焦煳味、冒烟和放电等现象,应立即切断所有电源,以免发生火灾。

保险丝熔断,应及时更换,但不能用铜、铁、铝丝代替。

室内应备有蜡烛、手电筒等应急照明光源,并放置在固定的位置。

电线老化易造成停电事故,应尽快报告有关部门更换。

如果发现不是室内原因造成停电,应及时与物业管理人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