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上,在没有经过专利权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外观设计的将会构成侵权。实际中,一旦外观设计权利人发现被人侵犯了,就会控告侵权人。在实践中,被控侵权产品构成侵权的须满足两个条件:1、被控侵权产品包含外观设计专利的独创性部分(即所谓的创新点)。2、被控侵权产品从整体上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被控侵权产品构成外观设计侵权的,建议可以按照下面的步骤应对:1、涉案的外观设计是否仍在保护期内,权利人是否交纳了年费。2、对方证据能否证明自己确定生产了侵犯了外观设计的产品或使用了对方的外观设计。3、在答辩期限内针对涉案的外观设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并请求法院中止侵权审理程序。如果该外观设计被宣告无效,则自然不成立侵权。当然,请求无效的话就需要相应的证据及法律依据。4、当然如果你仅仅是销售商,能够说明产品的合法来源,并且不知道侵权产品的话,那么你的责任仅仅是停止侵权,而不用赔偿损失。在法庭上,要判断是否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第一步要明确的就是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产品范围,实际中是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就是用于该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同时,在外观设计侵权诉讼中,被控告的所谓侵权人可以要求原告提供下面的东西:1、可以请求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提交其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图”,说明其外观设计保护的独创部位及内容。因为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有向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设计要点图”的,专利档案就可以作为认定外观设计要点。2、如果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在法庭上还应该出具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据,用以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