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任意一家银行都可以兑换残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和残缺、污损的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回收、销毁。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扩展资料

残币的定义:

1、纸币被撕掉一角(缺角)。

2、票面破裂(无论是否已经用胶布修补)。

3、纸币上被乱写乱画的面积超过2平方厘米。

4、由于发行批次发行较早,使用年限过长,而过于破旧。

5、或者因为印钞厂印刷原因,出现的残次品货币,均视为残币。

6、其余情况均不予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