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可以通过户口迁移的方式分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