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合报销政策:

1、在镇村门诊看病,一般诊疗费全报。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90%以上。

2、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额度比非贫困人口多20%。

3、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免交押金,先诊疗后付费。

4、省市县定点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口多10个百分点。

5、新农合住院基本报销每人每年最多能报13万元。

6、住院费用在新农合基本报销后进入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

扩展资料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三、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