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程序有:1、及时通知所有的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人协商确定继承的遗产份额;3、如果办理了遗嘱公证的,主要证据继承资格,继承之后办理所需要的相关手续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