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一共有12分。当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达到12分的,要参加学习并通过科目的考试后才可以消除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不达到12分的,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公安车管记分系统便会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的分数全部自动清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