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校新生入学3个月,经复查合格取得学籍和军籍后,由军队院校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即成为所在院校的正式学员。所在院校颁发一式两份《参军证明书》。

2、分别寄往考生原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学员家属,以此作为该生家属的军属证明,家属会有军属待遇。

3、军校生的家庭,按政策可以享受军属待遇,比如张贴“光荣之家”,春节政府发放慰问信,以及其他军属依法享受的优抚优待等,军校生在校虽然也是拿津贴,但其家庭不享受义务兵的优待金,享受优待金的,按政策只有义务兵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