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3、组织鉴定

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

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鉴定书

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5、异议处理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职业病的预防:

1、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设备,主动告诉劳动者他们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员工培训,并为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从而降低劳动者职业病的患病风险。这也将为企业减少因员工生病带来的经济损失,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劳动者自身一定也要加强安全意识,主动了解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积极采取措施;

比如严格遵守各项劳动操作规程,工作时按规范使用防护帽、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耳罩或耳塞、呼吸防护器等防护用品,并定期参加职业健康体检,一旦出现问题及时治疗,按法律规定进行职业病鉴定并索要赔偿。

3、事业单位要为员工锻炼创造条件,如设立工间操,为员工办理健身卡、购买健身设备等。

4、员工自己也要注意劳逸结合,根据自身的职业特点和高发疾病进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