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抵押需要进行预告登记吗办理预告登记不是必须的,但是为了保证当事人的利益,最好申请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是市房产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新开展的一项登记业务,是为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保护购房人将来实现房屋物权的一种登记行为。据介绍,房屋权属证书不再是房屋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登记簿的证据效力将高于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预告登记与百姓密切相关,可以避免“一房二卖”的发生。当商品房建成并取得竣工验收手续后,开发商要为建设的房屋先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取得开发商的房屋所有权证。此时,因为之前办理了预告登记,没有购房者的允许,开发公司就不能将这套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其他人。然后,开发商与购房人共同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也就是说,让购房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人一次性付款购买房屋的,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是以买卖双方自愿申请为基础。购房人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由于银行发放贷款的条件是办理预告登记,因此,购房人须办理该登记。也就是说,如果您是一次性付款,预告登记是自愿的,可选的,非强制的;如果是按揭购房,银行则要求必须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必须当事人双方(即买卖双方,或抵押贷款的双方)同时到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在工作人员面前做询问笔录、人像采集、签字并按指印。如果购买人要对房屋共有,也就是在房证上写上夫妻俩个人的名字,此时,还得夫妻同时来大厅。办理预告登记不是必须的,但是为了保证当事人的利益,最好申请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与百姓密切相关,可以避免“一房二卖”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