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材料一般有:(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