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一般无法进行注销。

公民结婚以后办理准生证以后,若孩子未出生不幸离开的情况下该准生证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公民只需要提供相关未的流产证明就可以重新使用准生证。若孩子已经出生,那么该准生证更加无法办理注销。

若公民在未生育孩子的情况下出现家庭纠纷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况下,就可以带上离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准生证原件等资料到当地计生部门申请注销,若生育过孩子是无法办理注销手续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