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

1、应持居住、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及个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主动到当地派出所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

2、居住在出租房屋内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登记备案证明(集体土地房屋等无法办理的由治安大队主管领导签字)。房屋首次出租的,房主需到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建立出租房屋档案,房主不便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就业和住宿地址证明。

4、自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二、办理地点列举介绍(更多可在后面链接中查看):

1、郑州市北林路派出所

地址:北林路4号

2、大孟派出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郑开大道

3、中牟森林派出所

地址:青年路街道建设北路7号

4、三官庙派出所(三官庙乡人民政府东北)

地址:223省道附近

5、桥村派出所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丰业街绿源路。

扩展资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