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在内,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从法律体系的层次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结构上表现为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特征,既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也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还有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权限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从法律体系的部门来看。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两个重要标志。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以宪法为统帅,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扩展资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与法律体系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第二,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第三,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

第四,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第五,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