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通常情况下为案件受理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
被告多为邮寄送达,通常情况下为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送达回证、送达地址确认书。
除上述法律文书外,有的法院还会有廉政监督卡,最高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及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等。其中,受理、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和举证通知书,是必须有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