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可以采用以下证据:1、当事人身份信息的证明材料,如姓名、地址等;2、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3、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证据及举证责任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