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要从证据本身出发,对证据进行质证,而且也要从程序上,对证据进行质证。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当事人要仔细查看、核对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第六十九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