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97年出台的《国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新修订的《兵役法》第八章明确规定:“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进行基本的军事训练。”“高等院校设军事训练机构,配置军事教员,组织实施学生的军事训练。”常见的军训课程有:战争、国防、国防法、兵役法、解放军条令条例、人民军队常识、队列阅兵训练、武器常识、步枪射击、手榴弹投掷、通信联络、军用地图、定向越野运动、三防常识、战伤自救互救。军训一般为半个月或者稍长,一般在高校新生就学期间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