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的一般流程1、请按《入住通知书》安排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办理收房手续。2、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查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无锡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两书一表)原件。3、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验房,并填写《房屋验收情况表》。4、如发现问题,开发商要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整改,直到业主满意为止。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违约责任。5、签署《商品房实测面积结算补充协议》。6、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门钥匙。7、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开具《办理入住手续通知单》。执此单在物业公司进行业主登记。交房条件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当同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并组织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交房不符合条件,业主应采取的措施:(一)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同时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二)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业主也可以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三)对于开发商交房时,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应看房屋质量的严重程度,若质量严重影响入住,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若房屋质量问题不太严重,如墙面有裂缝或小面积脱落等,业主应收房,但开发商应在一定时间内修复,否则业主还可以拒绝收房。

相关法条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