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局罚款不开罚单违法吗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当事人做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的,应当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一)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的;(二)对公民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以及其他原因,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根据以上规定,工商局的作法是否合理合法。二、拒交工商罚款,这种情况的后果是什么?拒交工商罚款的,会产生的后果主要有:1、会被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2、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可由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处分当事人名下的财产。3、可由法院将当事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4、可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生活和出行。5、可由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司法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让大家对工商局罚款不开罚单的相关问题的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