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无货,属于民法上的“履行不能”。如履行不能的情况是由商家导致的,比如明知国家政策将调整,明知厂家不能生产,仍接受订单和货款,属于欺诈行为,则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履行不能的情况不可归责于商家的,则商家可以免除履行供货的义务,返还价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