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校后应统一参加校医务室组织的体格检查。

二、新生临床检查的内容包括:血压、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皮肤等。

三、新生体检的内容包括:视力、身高、体重、肺活量、胸围等。

四、新生化验的内容包括:肝功能+两对结核菌素试验及胸小片拍照。

五、如发现疫情及时上报上级防疫部门,并做好现场或局部消毒工作。

六、建立新生健康档案,其体检结果记入健康档案。

扩展资料

根据教育部规定,在体检中发现一些严重疾病的考生,可不录取,具体如下: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