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解答】2、在租赁房转产权房时,老人将房产证上的名字登记为孙子和女儿的名字。这个细节很重要,老人的这个行为,很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老人自愿将自己的一半份额赠与孙子,这符合常理且不违反法律规定。3、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现在房产证登记的是孙子和女儿的名字,且登记是老人自己作出的,法院很可能认定孙子具有一半的产权。作为女儿,很难依据法定继承获得1/8的份额。4、建议你与老人孙子协商一下,让对方给你们作出一定的补偿,如果真要到法院的话,很可能败诉。